有一种说法,中国人穷,仿冒商品正好满足中国人的需求,是消费者催生了假冒和盗版的市场,这个话得另外一层意思其实就是,中国人穷,三聚氰胺的奶粉、辣 椒精的火锅、地沟油的小菜正好满足中国人的需求。总是有人把中国二、三线市场描绘的恶劣无比,好像不恶心就不能拿下哪里的市场,其实市场的生态就是这样被 他们做坏的,把低端等同于低质等同于假冒伪劣,这多少有些阴谋的味道。哎,在中国,要搞清楚什么是无耻真不容易,无耻已经是这个国家的一种常态了。
说的有点激动了,回到主题,抛开没多大意义的道德拷问,仿制其实是中国企业起步时不多的现实路径之一,假设说殖民掠夺是西方国家资本积累的原罪,那么盗 版仿制就是中国企业技术积累的原罪,有原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沉溺于原罪带了的巨大利益而不把自己洗白,中国的版权困局不在于曾经错了,而在于根本无心去 修正这个错误;假设说最初是无选择的无奈,现在就完全是贪婪的无耻,用袁腾飞老师的话说,西方人用鸦片治病,我们拿鸦片当饭吃。
四、复制的侏儒——中国互联网
不少人说,中国的互联网和美国几乎是同时起步的,是完全有能力和美国企业一较高低的。这个说法笔者个人觉得很可笑,例如笔者从没有那一个风靡全球的互联网应用是由中国企业开发而后风靡全球的。
中国的互联网的不幸在于,它不仅要面对对整个互联网而言都悬而未决的互联网版权理论争论,还要和传统行业一同面对中国式的版权困局,更致命的是要面对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审查与封锁制度(因此淘宝、百度被列入恶名市场的性质也和名单中的另一著名网站海盗湾不同)。
说到互联网管制,这实在是个无论用多恶劣的词汇去K它都不会显得过分的东西,这里只讨论它对互联网行业的影响,简单说,笔者觉得它就是互联网领域的闭关 锁国政策,闭关锁国的危害,我们实在太懂了,想想明清相对于世界的衰落,想想我朝的前30年,再谈中国互联网的前景,再悲观都算不上悲观。
当**屏蔽**对互联网的基本思路是管制而不是促进发展,当对互联网企业的惩罚集中于内容是否敏感而不是技术的抄袭和知识产权的盗用,互联网企业的核心也自然不 在产品的创新而是对内容的审查,例如新浪微博,它的用户粘性更多时候不源自产品本身而是依靠名人效应,而它在微博小秘书上的投入(钱和精力)恐怕也不会低 于研发。另一个现象是,在国内的互联网企业里面,最有野心也最有活力的企业出现在产品最传统、技术也最不前沿的电子商务领域,例如马云的阿里系,而这仅仅 由于他们离敏感词足够远。
因此复制与抄袭对中国的互联网正常的就像喝水吃饭,Yahoo后面出了四大门户、Google后面自然产生百 度、ebay后面有淘宝、Amazon后面有当当卓越、Youtube后面有优酷土豆、Facebook后面有人人愉快、twitter后面有微 博、……,还有山寨天王腾讯,更是几乎复制了任何成功的互联网产品。当几乎所有的中国学生在我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都打败了外国老师,诞生的也不是真正的强 者,而只是耍流氓的侏儒,由于他们手中的多数产品其实都还是要弱于老师们的产品,他们的胜利凭借的只是对中国之恶的深刻理解与实践。什么版权、自主创新、 知识产权和互联网理想都沦为了欺骗用户和大学毕业生的鬼话,耍流氓才是这个市场的本质。
五、希望与绝望
写到这里,实在想写几句河蟹的好话,留一个充满希望的尾巴,例如笔者相信随着中国消费市场与国际的融合、在充分竞争的那些行业里,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会主动抛弃仿冒假伪这些东西,加大创新,并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逐步完善。
是的,笔者确实相信上面这句话,由于对版权的尊重、对创新的追求从根本上说是导向交易费用的降低和产品附加值的增加的,让人们最终抛弃仿冒与盗版的将不是道德,而是利益,比起利益,虚幻的道德是靠不住的,利益才产生希望。
但让希望真正成为希望的前提是开放和充分的竞争,而这又不免让希望变成了真正的绝望,……
附:USTR官网“恶名市场”名单《Out-of-Cycle Review of Notorious Markets》
作者/宋大妈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