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ta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05:11

以后踢楼规范些吧,免得浪费情绪。

本帖最后由 lunta 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08 编辑

在那个188楼踢.me的踢楼贴里面。

hmdxz说
http://bbs.jgw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37333&page=1#pid3052865
捎带着踢一个域名myutf.net,88层中。

hooey从40楼一直踢到176。他还发了一个帖子标题是“各位亲帮你们奠定基础了,快去抢域名啊~”

我还以为他是给大家作铺垫,去抢188呢。

结果hmdxz真的就坚持把他的域名给hooey了。我觉得hooey连踢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可接受的连踢数量了。按常规应该把中奖顺延到下家。

可是我跟hmdxz说了。他说就是给88层。不管是怎么过程。哎。浪费感情。我就是在hooey后面踢的,按常规应该给我。可是主家不按常规,以后还是少上当,免得空欢喜。http://bbs.jgw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37333&page=9#pid3053000。我倒不是说hooey连踢有什么错。本来那个帖子确实人气不高,眼看着可能过期也踢不中,可是这主家确实太不懂规矩了,是域名是你的,你愿意赠送给谁就给谁,那干脆不要踢。

lunta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21:53

本帖最后由 lunta 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40 编辑

不好意思,最后的话可能言重了,我再退一步就是说以后踢楼的主家如果有一些和大家通常理解不一样的特殊规则。比如允许连踢100层,含盖中奖楼层者有效,最好事先说明。以免后面的人空欢喜。

还有就是踢域名这种东西。最好事先明确是踢域名的所有权,还是dns使用权,还是就只给一个a纪录的权利。这差别可是老大的。

向这位朋友说的,目测是后者。

可能是我太严谨了。算了还是放轻松些吧。本来就是娱乐为主,何必认真。反正交易都已经达成了,希望交易双方落得愉快吧。上面言语如果有伤人的地方希望不要记恨。

hooey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39:43

本帖最后由 hooey 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43 编辑

楼主实在不好意思,浪费你的表情了

那个贴子踢Me米,倒是真的没有注意到hmdxz后面跟踢的Net米。

其实跟帖那么多只是为了刷分的,只跟帖到176也真是为了人气

如果你想要这个米的话,我们可以跟hmdxz协商哈

我现在只用了米去申请了ServerHub的免空,然后跟ServerHub客服协商中~

lunta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43:58

本帖最后由 lunta 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46 编辑

hooey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39
楼主实在不好意思,浪费你的表情了

那个贴子踢Me米,倒是真的没有注意到hmdxz后面跟踢的Net米。


我也只当你是去踢me米的。我还以为我捡了个漏。怎么后来事情的状况又演变成围魏救赵了呢。是你联系的hmdxz,还是hmdxz联系的你。反正他是坚持给88层的。我已经和他够通过了。:lol

hooey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48:28

本帖最后由 hooey 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6:01 编辑

lunta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43
我也只当你是去踢me米的。那怎么后来怎么又变成围魏救赵了呢。是你联系的hmdxz,还是hmdxz联系的你。

如我在帖子里写的那样,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用短信息服务, http://bbs.jgw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37333&extra=page%3D1;对于 围魏救赵 我只能说楼主 你想多了~o~
然后我还不得不说我是冲到 金光的F5来的
还是要感谢hmdxz及其它免费提供资源啊~

hmdxz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8:48:06

其实我也是凑个热闹,本来想定在260楼的,但楼主封顶了,只好填 88楼得

hmdxz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8:51:04

lunta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5:21
不好意思,最后的话可能言重了,我再退一步就是说以后踢楼的主家如果有一些和大家通常理解不一样的特殊规则 ...

踢域名,当然给的是DNS权,由踢中楼层的朋友自己设定,我可没那么多精力去协助设定A记录之类的

iewnil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8 日 21:42:25

支持无私者,不管礼物大小

haney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8 日 22:02:47

我已经顺延至下一个了而且给的是所有权

haney 发表于 2013 年 7 月 8 日 22:04:14

楼主不好意思我这个举动给大家造成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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