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立法:政出多头 支付遇安全与便利矛盾
据媒体报道,电子商务立法以及监管涉及的部门众多,政策频出,企业无所适从。除了监管之外,网络购物如何在安全前提下更为便利快捷的发展,也成为电商立法中最为关注的核心。【IT商业新闻网综合报道】(记者 咸鱼)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推进电子发票试点、启动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制定在线支付标准、推广金融IC卡等,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
2012年3月,电子商务立法再度提上两会。在全国人大财经委明确已经启动电子商务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后,关于在电商立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成为本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焦点,究竟即将启动的立法应当在哪些方面解决电商发展中的困境,在支付问题上,如何跨过安全与便利的双重考验?
电商立法:政出多头 支付遇安全与便利矛盾
据媒体报道,电子商务立法以及监管涉及的部门众多,政策频出,企业无所适从。这是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自去年起远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摸底电商发展状况后的最大感受。
据悉,我国与电子商务发展有关的GOV部门主要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尽管2008年guo wu yuan机构改革后,guo wu yuan三定方案明确由工信部“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但由于电子商务又属于商务范畴,商务部于2011年6月组建了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电子商务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各部门均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出台有关的政策及其管理措施,相互之间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甚至矛盾的现象。“有很多企业跟我们反映,因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行业监管存在部门利益之争,有的GOV部门过多地介入企业微观活动,让本来就处于起步期的企业面临种种不必要的麻烦。”
除了监管之外,网络购物如何在安全前提下更为便利快捷的发展,也成为电商立法中最为关注的核心。
由于网络支付系统资金渠道受限,京东商城、当当网、麦考林等B2C网商在线支付比例都已经大幅下降,B2C在线支付比例仅为30%-50%,但由于淘宝网依然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使得线上支付比例仍可达到80%。某大型在线支付企业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支付环境已经得到大大改善,安全性已有所保障。但在便捷性方面,仍需要企业继续探索。
据悉,当前,中国网络支付的主要资金渠道是20世纪末期商业银行开发的一种通过信息网络提供金融服务的系统平台,或称网上银行。近十年来,这种传统的资金渠道存在的“支付成功率不高、用户体验差”等弊端逐渐显现出来,无法跟上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究其根源,主要是目前出台的政策几乎都是仅仅侧重于安全管制。只要是达到安全的目的,哪怕不便捷也可以。”专家分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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