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死亡”追踪:孕妇曾多次呼救无人理
广东南海早产婴儿“被死亡”事件追踪新华网广州11月4日电(记者黄浩苑)广东南海近日发生一起早产儿“被死亡”事件。医院不仅违规助产,而且轻率判断新生儿为“死婴”将其弃于厕所。若非家属坚持要看一看孩子,后果不敢想象。
早产儿“被死亡”事件暴露出医院管理之乱,专家呼吁医疗行业加强监管,大力提高职业操守和操作规范。
孕妇多次呼救无人理 早产儿窒息被弃
早产儿的母亲刘冬梅今年22岁,她和丈夫王海章都是江西吉安人,这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刘冬梅怀孕期间一直在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进行检查,B超和彩超都显示孩子一切正常。刘冬梅怀孕32周时感觉腹痛,经检查发现有早产征兆,于是遵从医嘱于10月23日住院观察。
刘冬梅向记者回忆:“25日白天,我疼了一整天,也打了一天的吊针。26日凌晨3点左右,我觉得这种痛不正常,并发现出血,就马上到处置室找医生。值班的曹医生让我站着检查了一下,开了点药就让我回去。过了一个多小时,护士才给我用药。用药之后更痛了,我老公就再去喊医生,医生听过胎心之后说,小孩子很快就要出来了,之后就出去拿药水。我感觉孩子的头都出来了,医生一看,说已经来不及了,然后让身边的两个护士处理,自己走出了病房,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都是两个护士在接生。”刘冬梅说。
产下孩子后没有听到孩子的哭声,刘冬梅着急地询问孩子的情况,接生的护士告诉她,“你这样生下来的孩子当然是不行的了。”刘冬梅顿时如遭晴天霹雳,“听胎心的时候孩子还是好好的,为什么一下子就没了呢?”她将噩耗告诉了丈夫,王海章一下子也懵了,在病房中大哭。
王海章说,他们按了2次铃,亲自去叫医生叫了5次,但都没有人理他们。“听到孩子的死讯,我们起初都没有质疑,因为他们是医生。”闻讯赶来的姐姐、姐夫坚持要看孩子一眼,他们才在妇产科处置室厕所的地板上见到用塑料袋装着的孩子。打开塑料袋的瞬间,姐姐王和平发现孩子的手脚在动,肚子一上一下,鼻孔里有气泡冒出。她立即喊医生施救,此时离孩子出生已过了半个多小时。
经过一周的治疗,目前孩子的情况良好,没有呕吐等不适症状,只是CT检查显示脑部发育不良,但是孩子的家属十分担心孩子会留下后遗症,毕竟孩子出生时窒息,又在冰冷的地板上呆了半个多小时才得到施救。
王海章说,事件发生后,院方从来没有主动向家属说明情况及道歉,只是说过免除医疗费用并赔偿8000元,“我们要的不是钱,是真相,还有孩子的健康。”
相关人员停职调查
记者来到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但院方对此事三缄其口,称曹医生上夜班不在医院。妇产科主任黄利川承认护士是根据主观经验判断孩子死亡,没有使用任何仪器检测,也没有抢救。
王海章说,当晚医生护士迟迟不见踪影,院方对家属的解释是因为晚上药房取药不方便,而且曹医生在抢救一个大出血的病人。但专家认为,导致夜间医疗救护力量薄弱的理由不在于人力不足,而属于管理不善。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主任医师陈安薇认为,人手不足是各个医院都面临的问题,但关键在于如何调配资源。很多产妇都是夜间分娩,因此要求助产士24小时在岗。按照正常的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医院必须有两组医务人员值班,包括助产士、产科医生和产科主任,产科主任如果当时不在场,也必须15分钟内赶回产房。
11月3日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人员介入事件调查。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潘永桐说,当事医务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及工作制度的问题。按照规定,分娩不应由护士来操作,而应由医生进行。而且,接产护士没有按规定向医生汇报情况,就判断新生儿为死婴,告知家属情况后即把婴儿与胎盘移放处置室。现已责令医院对产科主任、当班医生、护士作出停职处理,接受调查。
部分单位将制度变成了“纸上的摆设”
许多医疗界专家对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错误的诊治感到费解,认为从孕妇出现腹痛到发生新生儿窒息的过程中,哪怕有一个环节按照助产流程规范操作,都不会导致将孩子误判为“死婴”。
广东省新生儿护理抢救中心南海分中心主任医师张水堂说,中华医学会制定了《新生儿复苏指南》,根据操作规范,这个孩子出生时无呼吸、无哭声、全身青紫,应该是出现了窒息的情况,需要立即进行复苏。经规范复苏10分钟后,如果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才可以宣布死亡。但是,南海红十字会医院的医护人员没有经过任何抢救措施就轻易地判断婴儿死亡,有失其职。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教授郭巍青认为,部分单位将制度变成了“墙上的装饰”“纸上的摆设”,医疗部门制度及操作规范被架空,直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后果十分严重。南海早产儿“被死亡”事件再次提出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性,“小错不改必成大患”,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加强细节管理,将制度真正落实到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当中。
陈安薇等医疗专家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大力推行管办分离的制度改革,把行政管理的精力从办医院转移到管医院当中,对医院实施更为常态化的监管,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