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采取4措施稳定物价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5%,继续高位运行,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的价格形势,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
问:7月份CPI同比上升6.5%,请问目前物价上涨的原因有哪些?
答:今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续高位运行,同比上升6.5%,环比上升0.5%,涨幅比6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总体看,导致当前物价上涨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国际输入性较强、货币流动性充裕以及前期自然灾害等因素,也有资源性产品以及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价格上涨累积效应不断释放的影响。具体地说,从环比看,猪肉、蛋、水产品价格继续上涨,涨幅分别为7.7%、0.8%和1.2%;鲜菜价格受阴雨天气较多、季节性品种更替等因素影响止跌回升4.1%;受暑期旺季来临影响旅游价格上涨4.6%;拉动食品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2%和0.6%,合计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45个百分点,是价格总水平环比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从同比看,7月份翘尾影响约为3.3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但受环比明显攀升影响,新涨价因素达3.2个百分点,接近翘尾影响因素,导致同比涨幅较高。
问: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物价走势?
答:为应对价格较快上涨,政府综合采取了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安定民生、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价格运行依然处于温和可控区间。从国际比较看,我国7月份CPI上升6.5%,而与我国发展水平相近的俄罗斯、印度、巴西的消费价格指数6月份分别上涨9.4%、8.7%和6.7%。即便是发达国家如美国和英国的消费价格也上涨了3.6%和4.2%(大幅度超过其2%的警戒线)。从长期趋势看,1978-2010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8%,CPI年均上升5.56%。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9.6%,CPI上升5.4%。所以,从30年经济运行的统计结果看,当前CPI上涨与GDP增长仍然处在一个温和可控的范围。从当前涨势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PPI环比涨幅分别由去年11月份(这轮价格上涨以来的高点)的2.2%、1.4%下降到今年7月份的0.1%、0。
问:后期我国的物价走势将如何?
答:当前价格运行拐点特征明显,预计下半年我国食品类价格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稳中略有波动的态势,但由于翘尾因素快速下降,预计后期价格总水平同比将有所回落。
从具体商品看,大宗商品价格呈趋稳或回落态势。随着国家扶持生产、调控市场各项政策措施效果的进一步显现,粮油、生猪、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趋于改善,食品类价格涨幅已经趋稳或出现了下降。钢材、水泥等主要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上下游传导压力有所减弱。近期国际市场原油、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大宗商品环比价格大幅回落,国际市场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减弱。
从翘尾影响看,后几个月降速较快。从翘尾因素看,8—12月份翘尾因素下降速度较快、幅度较大,月均下降0.66个百分点。虽然后几个月仍有一些新涨价因素,但新涨价因素将明显低于翘尾下降因素。
从周期性波动规律看,此轮物价上涨已将近拐点。新世纪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两次较为明显的价格上涨,分别在2003—2004年、2007—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周期分别为27和24个月。到今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已经持续了25个月,从周期性波动规律看,价格运行已经将近拐点,涨幅趋于回落的可能性较大。
问:下一步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答:当前,稳定物价的有利因素逐渐增多,国内经济增长仍处于平稳较快增长区间,国民经济正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特别是国内货币供应宽松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外汇储备充裕;粮食连续7年增产,夏粮再获丰收,粮油库存充裕;工业消费品产能充足,总体供大于求;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翘尾因素明显减弱,等等。这些都为稳定物价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从后期走势看,价格运行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尚不明朗、国内能源资源需求增长偏快、秋粮生产防灾减灾形势严峻、生猪和水产品生产恢复还需要一定时间,等等。特别是美国通过了提高2.4万亿美元债务上限的计划,为了偿还债务和促进经济增长,后期实施第三次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可能性极大。如美国继续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一方面可能推高大宗商品价格,使得国际输入性压力加剧,另一方面可能会引发更多热钱继续流向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可能导致国内投机性资金增加,增大我国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难度。
问:国家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控制物价?
答:在应对这一轮物价上涨过程中,政府打了一套“组合拳”,综合施策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市场保障,降低流通成本,整治市场价格秩序,对困难群众采取有力有效的救助措施”的要求,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四项措施稳定物价,一是对流通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取消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大力清理整顿农贸市场、超市进场费以及银行卡的不合理收费。二是继续推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督促各地在年底前全部建立起来。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炒作、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四是继续加强粮食、生猪和蔬菜的供给,保障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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