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规避执行老赖名单 执行总标的1.47亿
本报讯(记者洪雪) 今天上午,二中院公布规避执行老赖名单,11人“榜上有名”,北京嘉宝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也上了名单。
据了解,曝光规避执行老赖名单、身份证等信息在本市中级法院是首次。今天公布的执行总标的高达1.47亿元,法院表示市民可以随时举报,法院有专门的应急小组24小时处理举报。
记者看到,这批被曝光的个人中,未履行的标的额最高的是1495.48万元;最少的是李金莲,标的额为4.2万元。而在被曝光的单位中,北京华磊邦得集团有限公司高居榜首,欠款金额为2803万元。
据二中院副院长吉罗洪表示,从近年来看,拖欠欠款的老赖越来越多,且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据统计,进入执行程序、发出传票后主动执行还款的被执行人低于10%。而调查显示,这些老赖中大部分是具有还款能力的。
为此,二中院采取加强财产保全措施运用、罚款拘留等20项措施对其进行惩治。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老赖,法院会依法将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这些老赖的信息除了在报纸上可以看到外,还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点击首页上的“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信息公布”图标,即可查询未及时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的各种信息。
据悉,截至6月20日,二中院民商事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为62.63%,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6.09%,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11.18个百分点和9.67个百分点。
●典型案例
嘉宝拍卖公司做担保人惹官司
北京京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卖地协议,并支付693万余元的预付款,北京嘉宝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后来地没有买成,但是北京东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拒绝返还钱。法院判决后,京现公司向二中院申请执行,嘉宝公司提供了6件艺术品用于还债。
但是京现公司认为这6件艺术品没有价值,因此不认定。嘉宝公司称公司则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后来法院发现嘉宝公司仍在进行经营活动,为此法院发出限制出境申请。
二中院公布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
解析
为何公布被执行人身份证号?
据二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贤昌介绍,由于我国自然人同名现象普遍,在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案件中,老赖很容易以“名单中公布的并不是我”为借口,逃避、转移舆论压力。
“公布身份证号码是确定唯一性的好办法。”二中院法官介绍,在公布老赖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同时,公布其基本身份信息,从而达到精准定位的目的,真正使老赖无处遁形。
将可能公布老赖照片
张贤昌表示,公布身份证只是第一步,今后有可能公布老赖照片,这样让与老赖有生意往来的人明白老赖没有诚信和信誉,这样就都不与其做生意,从而迫使其还钱。
但是张庭长表示,采集照片很难,因此执行案件中最难的是找不到人和财产,因此法院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争不久可以公布老赖照片。
老赖夫妻财产可能被执行
张庭长介绍,对于一些老赖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老赖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法院对此作出生效判决时,申请人也可以持判决书要求执行。
执行案件中存在的规避执行的八种行为
一、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外出躲避,长期不归或下落不明
二、将财产(房地产、车辆等)所有权登记到他人名下,自己使用,或者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到银行开户存款,自己管理控制
三、在诉讼阶段或债务产生期间转移或变卖财产
四、夫妻协议假离婚,或利用夫妻财产约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一方或子女名下
五、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设债务或对财产虚设抵押、担保等,或者增加案外人为共有人,规避其住房被法院强制置换或拍卖
六、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诉讼或仲裁,取得合法执行依据,通过参与分配稀释执行债权或谋取优先债权
七、滥用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案外人异议程序,或者利用和解协议恶意拖延、转移财产
八、在房屋中安置老人、病人、残疾人等拒绝迁出房屋等
.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 .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