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河道1.47万亩被违规占用
8月1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据介绍,审计署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对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7省区(以下简称7个省区)以及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08年至2010年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完成446个污染防治项目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出台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黄河规划》)。
至2010年底,黄河中上游地区投入224亿元用于《黄河规划》实施。从这些资金的投向看,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46.24亿元;工业污染防治项目68.14亿元;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9.62亿元。
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实施。至2010年底,《黄河规划》的528个项目中,有446个项目已完工,其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完工197个,新增399.79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完工240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完工9个。
干流水质总体好转
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进。2008年至2010年,7个省区投入水土保持的资金持续增长,共修建淤地坝1800座,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4251处,形成拦泥库容3.8亿吨,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12.47平方公里,完成计划治理面积10900平方公里的101.03%。
黄河干流水质总体好转,水资源统一调度得到加强。2008年至2010年,《黄河规划》中的18个干流国控断面中,达标断面数量由2008年的17个上升为2010年的18个,水质状况3年均为优。
6省区欠征水资源费2.16亿元
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东6个省区的4个省级、10个市级和20个县级水利、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等代征单位欠征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3581.90万元、垃圾处理费57.35万元、排污费81.76万元;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6个省区的256家企事业单位欠缴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1926.60万元、垃圾处理费9099.95万元、排污费2.06亿元。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山东等省区补征补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4281.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资金1764.46万元。
56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完工
截至2010年底,《黄河规划》要求建设完工的25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仍有56个未完工,占规划要求的22.13%;302.21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未形成,占应形成70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的43.05%。审计抽查已建成并运行的96家污水处理厂中,甘肃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山西太原殷家堡污水处理厂、陕西宝鸡凤翔县污水处理厂等10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存在违法转分包行为
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7个省区的24个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河道面积1.47万亩,其中丰乐农庄等14个项目为旅游休闲设施,温县工业集聚区等5个项目为企业和工业园区,保德县堤防扩建等5个项目为基础建设设施。这些项目开工建设前均未按要求进行防洪评估,也未取得相关河道主管部门的批准,部分建筑设施不符合行洪要求。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中,有的标段存在违法转分包行为,有的勘察(测)设计合同未公开招投标,有的企业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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