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住 发表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 23:24:22

重庆一中法院发律师委托调查令



  中新网重庆7月14日电 (记者 杜远)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14日签发了该市首张“执行案件律师委托调查令”,原告方律师可据此协助法院对被告方隐匿的财产进行调查。
  据重庆一中院介绍,重庆宏声昌渝律师事务所邓宏律师在该院与执行法官签下了这份“调查令”,其涉及案件是一起10年前的借款纠纷。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某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履行义务,执行一度中断。在获得该公司一部分财产线索后,原告公司委托律师邓宏提出了恢复执行的要求。
  在当天的调查中,邓宏通过该市渝中区工商局了解到被告公司持有的某商业行的股票,并最终得到该商业银行的证实。当天下午,重庆一中院执行庭立即行动,司法冻结了这些股票。
  重庆一中院执行法官介绍,“调查令”能让原告律师合法的去调查被告隐匿的财产,对于解决执行难很有帮助,同时这也是对老赖们的一招“绝杀”。
  据介绍,获委托调查令的律师按法律规定也有一些“禁区”,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与案件无关的证据等。
  同时,有义务协助调查令实施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协助持令人收集、调查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妨碍调查取证的,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庆一中法院发律师委托调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