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位醉驾入狱公务员出狱 单位称按程序处理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自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北京首位,而且是惟一被披露出来的醉驾公务员出狱了。这位公务员姓李,系丰台区云岗街道办事处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记者昨天下午去云岗街道办事处采访时了解到,李某已出狱约1周时间,目前李某在家休息,没有来上班。依照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将给予开除处分。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对李某的处理会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
同事:李某换了电话
今年5月5日晚,李某驾车行至朱家坟附近时,被设卡查酒的警察查获。经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约在140mg左右。随后,李某被丰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按照规定,公务员如果被判刑,将会被开除公职。李某为何会在醉驾入刑刚实施的时候触碰这一高压线;是平时习惯了酒后驾车,还是侥幸心理作祟;出狱后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新的认识?带着很多疑问,估算着李某应该出狱了,记者于是在昨天下午去其单位一探究竟。
从云岗街道办事处一层大厅公布的人员介绍来看,李某系该办事处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记者敲开工委办公室的门,开门的男子听明来意后,表示李某没来单位,这些天一直在家。该办公室只有两张办公桌,但对于李某是否是其同事等相关问题,该男子并不愿意回答。
在记者提出希望和李某取得联系的要求后,该男子表示联系不上,并且声称李某出狱后就换了手机号码,无法联系。
领导:要按程序处理
随后,记者找到云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的王书记。王书记介绍说,李某出狱已经有1周的时间,根据他的情况,单位让李某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根据2007年4月22日起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记者询问街道办将给予李某何种处分,王书记回答说,对干部的处理要认真而慎重,因此,对李某的处理会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目前,对李某的处理已上报给上级机关,等有了结果会通知记者。
谈及李某的行为带给大家的教训,王书记认为,不但是公务员,所有的司机都应该引以为戒,酒后不能开车。
案外分析
公务员醉驾为何少?
“醉驾入刑”实施已经两个月,从目前公开渠道的消息看,北京各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醉鬼”们,只有李某这一名公务员。
公务员醉驾为何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后续处罚影响到职业生涯,对公务员等特殊群体的威慑力大;此外,也不排除公务员的特殊身份,使执法部门“手下留情”。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一些执法和司法部门在宣传醉驾信息时,对包工头、歌手、无业人员等的醉驾行为较为积极,而对公务员的醉驾情况却不愿提及。像李某这种醉驾入刑刚实施没几天就被抓的公务员,一直到6月29日,才在一次研讨会上被捎带着提了一句,而此时李某都快出狱了。
阮齐林教授说,公务员醉驾少,主要原因是刑事处罚之外的后续责任大。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公职就没了,因此一些普通公务员非常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身份,就不敢醉驾,而级别较高的领导,有专车司机,也不用醉驾。
不过,阮齐林教授认为,北京比较大,大家互相不认识,交警执法时讲情面的可能比较少。但在外地,尤其是一些地级市和小县城,大家互相都认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交警执法时看到是公务员,执法可能就不严格,这也是导致公务员醉驾被查的少的一个原因。不过,阮教授认为,公务员、教师、律师等群体一旦醉酒驾车被判刑,就会丢掉工作,这种后续处罚有些严厉。他表示,醉驾者的驾照会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开车了,再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应该从社会评价层面上,把危险驾驶罪定义为过失犯罪。本报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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