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通既然是发空间贴为什么不给出申请地址?
你应该可以去看看原帖的,我是看不到了,看看我回的几个帖,
然后再仔细看看标题,你就会明白了.. 衝動是魔鬼啊:( :( :( :( 以下是我和楼主的pm内容,我对楼主已经没语言了
对错大家自有公断
冲动之处,请多原谅 (这是我先发的)
来自: vbvs
发送到: afterall
时间: 2006-12-18 20:24
内容: 对错再去追究的话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就像你说要给你恢复那帖一样
申请时间过了
再恢复也没有什么意思
冷静想想
我也不想再让金光再流失任何会员
还是想靠大家的努力把论坛做好
请多多包涵
Re: 冲动之处,请多原谅 (这是楼主发的)
来自: afterall
发送到: vbvs
时间: 2006-12-18 20:45
内容: 原始短消息: 冲动之处,请多原谅
群众的眼光是最明亮的。
只想你再帖出原帖,如果大家都讲是AD,我绝对无话可说。我向你认错。
如果大家认可的的帖子,我也想请你给个说法,这个真的很重要!!
我绝不是威胁你,也不敢。只是心情的问题,好心当成驴肝肺的滋味,可不好受。
这样的要求,也不会过份吧。。
Re: 冲动之处,请多原谅 (这是我回复的)
来自: vbvs
发送到: afterall
时间: 2006-12-18 22:11
内容: 我仍然坚持我的处理结果
我只是出于不想让金光的会员流失才希望双方都能克制一些
但是你如果认为这说明我理亏了
那么不好意思
我并不这么认为
如果大家都认为我错了
我向你道歉并辞职
至于你说要走之类的话,请便
我只是出于不想让金光的会员流失
楼主却觉得我心虚了
真是好笑
要按我以前的脾气
你说你要走,我立马送你一程 楼主是好人,其实坛子里偶尔吵一吵!也可以增加大家的了解,以和为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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